故此,把司寇视为战国时期掌管法律的一把手,或许还有点夸张,因为法律的解释权永远掌握在帝王的手里,想做一把手,先看看帝王信不信任你再说,信你的,能允许你这么说,不信的早就一个“大逆不道”的名义扣上,拖出去砍了,不过,如果把司寇视为战国时期掌管法律的二把手,那可就真是本本分分,一点都没掺水分的那种二把手了。
当然了,韩王安不可能把掌管律法二把手的位置如此轻易的交给韩非,哪怕这是他留下的坑。
所以,他给韩非提了一个要求——如果韩非能破了这鬼兵劫饷案,找回那十万两黄金,他就把这司寇一职交给韩非,也就是把前面那个“代理”二字拿下去,转正,可如果韩非破不了这个鬼兵劫饷案,那就不好意思了,冷落与弃用是可想而知的。
补充一下。
找回军饷是有时限的。
不可能等伱个十年八年,等你把那批不知道是不是当年丢失军饷的十万两黄金找回来,还给你司寇一职。
过时不候。
“可就算你破了这鬼兵劫饷案。”
“你也要领司寇一职。”
入夜。
时间,晚上六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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