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来初衷是好的,最开始的时候农民也很乐意,踊跃将口粮之外的粮食卖给粮管所,少给或不给自己留存粮。
但政策到了下面,各地为了攀比,慢慢的自愿就变成了强制。
正常来说,生产队完成上缴任务之后,再留一些储备粮以供不测,剩下的粮食会分发到各家各户手中,这部分粮食由农民自己支配。
而粮管所却会要求按照一定的比例收购粮食。
比如今年收了10斤粮食,先交3斤公粮,剩下的7斤,就需要再卖3到4斤给粮管所,实际上农民自己能支配的,只有3、4斤而已。
如此一来,只要不是丰收年,手里的口粮就很有可能不够吃。
正常情况下,如果社员家庭缺粮,可以用工分找生产队兑换粮食,等年底结算时再统一扣除。
但是如果连生产队都没有了粮食,农民只能去找粮管所门市部,购买专供农村的“返销粮”,而返销粮的价格却要比市价高两到三成。
这才是当年很多地方粮食不够吃的主要原因之一,其次才是旱涝等天灾。
也就是江南富庶,尤其是治理了长江水患之后,大部分年份粮食都能丰收,这种情况才很少见。
但是少见不是没有,偶尔一次,就能让人念叨个十年八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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