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一电影出了事,责任还没有电影厂的高。
至于后世大家都很熟悉的“影片拍摄许可证”和“影片上映许可证”,要到1993年电影系统改革以后,才会出现。
如此一来,在第四届文代会召开、明确文艺工作者可以大胆解放思想之后,我们的电影人便同许多作家一样,开始放飞自我。
所以在80年以后到93年之前的这段时间里,我国电影的拍摄类型,可谓是“百花齐放”、“百鬼夜行”,许多神神叨叨的片子、与深刻揭露社会现实的片子并存。
有的文艺片意义深刻,连领导都不敢看,有的商业片神鬼横行,比后世尺度大得多。
因为那时候根本就没什么审核制度,只要电影厂敢拍,省级单位就敢批。
以至于只要不是明目张胆的搞翻动,就没有电影厂不敢碰的题材。
毕竟改革嘛,你不许我拍,怎么叫改革呢?
这时候陈凡都在想,自己是不是太着急了点,等明年再立项,估计上影厂就敢拍了呢?
那得给自己省多少麻烦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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