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多也就是等以后写几篇这方面的文章,既是写实、也是预警,看看能不能让某些领导干部多一层防备心吧。
有人说,既然国内没有这方面的法规,那何不正大光明仿制国外的产品?
理论上和实际上都没问题,其实九十年代的时候,我国很多产品就是直接仿的国外。
那些仿制单位既然能抄国内的,自然也不会放弃国外的产品。
而且那时候是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的。
然而没用!
在知识产权立法之前,这种产品只能在国内销售,绝对不会有外商采购,因为出了国门,就要遵守当地的规则,你敢采购,专利方就要追责。
而立法之后呢,这类产品就有了一个专业名词,“水货”!
在国内水,出了国还是水,都上不得台面,曝光就要被追究,就是这么简单。
轻轻晃了晃脑袋,陈凡端着酒杯,陪着老舅和未来老丈人喝酒。
一杯酒下肚,姜恒沉吟两秒,说道,“我明白你的意思了,这样,回头我整理一份产品名单,等你下次过来,看看有没有合适的?”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