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外还有能源、安全、环境、企业服务、土地和房产、设备设施等。
如果让卢家湾自己来搞,别的不提,与企业服务相关的东西,就能把人跑死。
若是换成公社来出面,立马颠倒过来,是服务送到家门口,什么事都好谈。
比如之前用电的问题,就不需要卢家湾自己去跟青山公社谈合作,让南湖公社出面,一样能解决。
没办法,之前就说过,现在的公社是“三级所有制”,小队负责生产、大队负责协调,公社才是基层单位的行政管理所在。
也就是说,只有公社才具备行政职权,生产大队只有协调生产和提供产出的义务,没有索取的权力。
哦,也不能这么说。
当收成不好的时候,生产队还是可以索取救济粮的。
所以从理论上讲,公社对管辖范围内的生产队,可以用“予取予夺”来形容,而且合理合法合规。
当然实际情况下不会这么去做,毕竟谁都怕被打闷棍呐!
陈凡把副业公司搬去公社的利弊,好好地跟他们分析了一遍,随后说道,“除此之外,在这个工业区里面,我们也要对副业进行区分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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