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一要是不行,那也没办法,只能等。等窗户打开、政策出台,到时候你们自己跟内地的住宅公司合作开发。
外商独资的话,我估计暂时应该行不通,土地很敏感,不同于其他资产,土地是根基,而且现在国内群众对房地产行业没有概念,如果把土地交给外商开发,肯定会有很多人不理解,开放也要有个过程,不能急、更不能乱。
但是合作开发不一样,主导的还是国企,只不过利用了外资,这个就很好理解。尽管如此,对你们也不是没有好处,获取利润只是最基本的东西,搞清楚国内的房地产开发程序是其次,最关键的是看看能不能争取到对商品房的处置权。
如果可以的话,那跟你们自己开发几乎没有太大的区别,……”
一通长篇大论之后,话题又从房地产转移到其他行业,甚至延伸到美国方面的业务。
陈凡又没喝醉,自然知道什么能说,什么不能说。
国内也有不少从境外引进来的书籍,虽说绝大部分还是60年代的作品,可也能提供不少参考。
通过利用这些理论,结合国内的理论著作,再加上国内供销系统的运营情况,陈凡便就此展开讨论。
“无论什么行业,农业也好、房地产也好、批发与零售也好,乃至于文化、娱乐,等等等等,都逃不出供求关系的圈子。
那么在考虑客户需求的时候,除了本行业的东西之外,是不是应该尽量全面地去考虑顾客的需要。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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