津贴这东西,其实有点类似于万金油,只要能想个合适的理由,又有这个条件,就可以发放,算是工资的一个补充。
其实在55年工资改革之前,革命工作者基本上都没有工资,而是以“供给”的形式领取收入,当时有伙食、服装、津贴(零用钱)以及随军子女供给(保育费、保姆费)等等。
后来全面改成工资制之后,这些各种各样的“供给”都被折算到工资里面,成为工资的一部分。(有一本书叫《健民的账本》,记录了52年到93年的家庭收入与支出,几乎涵盖我国从头到尾的工资改革,很有意思)
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,全国所有职工干部都只领工资,包括工龄、加班、高温、险恶等等特殊津贴也都被折算到了工资里,除了工资,再没有其他任何形式的收入。
自然也没有津贴。
但是嘛,事在人为。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在工资之外,又有了“津贴”。
比如从甲单位借调高级技术人员到乙单位,乙单位为了让人家多卖力干活儿、解决问题,就会暗戳戳地给一些餐食津贴、住宿津贴、夜班津贴之类的福利。
有的是实物,有的直接给钱、给票。
当然,必须是有本事的专家才有,普通的技术工可没这么大的福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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