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婚姻办事处,也被称为结婚办事处,因为这年头几乎就没有离婚的。
两口子之间有矛盾,先由男方长辈处理,若是女方不服,再由两家的长辈协商解决。
基本上也就到此为止。
实在是闹大的,便由小队长出面。
别拿小队长不当干部,在广大社员眼里,那也是“官”!
所以到了这里,差不多就得了。
真闹到离婚的,不能说完全没有,只能说是凤毛麟角,偶尔出一对,能让十里八乡的乡亲热议十年,说得两家人抬不起头。
而结婚手续也很简单,找大队部开个介绍信,直接去公社婚姻办事处去领证就行。
懒得跑一趟的,又想要个保证,就可以和卢四爷说的那样,直接找大队部开个证明,也有效。
嗯,至少在生产队里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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