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件事本应该由阿南德或者阿希什组织,奈何这两个家伙都不擅长打架。
一个是矮冬瓜,毫无威慑力。另一个是书生,耍笔杆子的。
这时候有一个人就被推了出来,他就是阿莫尔。
他本就是这一带颇有名气的混混,又身强力壮,打架凶悍。
要论贫民窟里谁是那帮流氓的对手,非他莫属。
阿莫尔二话不说,当即领了这份差事。
他将小孩组成数个小队,巡逻贫民窟周边,留意敌人动静。
再把年轻壮汉组成几队,护送伙计到市场采购。
阿莫尔自己亲自领了一队,哪里有险情,就带头冲到哪里。
有时候他拎着一根桌腿,就敢和对面拿着剔刀的混混戮战。
他从不在乎伤亡,也不搞什么埋伏战,全凭一腔血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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