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能给她很好的生活,但她死了,死在一个喝醉酒的混球手里。
那人在某天晚上闯进我们的小屋,他撕扯她的衣服,她反抗。他掐死了她,接着逃了。
我记得那人的样子,只是我太小,除了哭什么都做不了。
我痛恨自己无能为力的样子,我不再读书,开始找人打架。
一开始总是输,慢慢的能打赢一两次,再后来贫民窟没人是我的对手。
十四岁那年我把那个酒鬼杀了,他有老婆也有孩子,她们惊惧的看着鲜血淋淋的我。
我朝她们迈动步子,但有一只大手搭在我的肩膀。是哈德汗,他让我跟他走。
我又开始读书写字,这次换他教我。除了这些,还有打架的技巧、杀人的技巧。
你知道吧?哈德汗以前也留着漂亮的胡子,南孟买最漂亮的胡子。”
他转身面对罗恩,眼眶里泛着他忍住不落下的泪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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