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巴鲁姆.尼沙陀,维克拉姆.尼沙陀之子,系阿瓦德地区加布尔村人氏,特此作出以下声明。
该声明系本人在自由自愿的情况下做出的。声明如下:
本人于今年三月十二日午时在温瑙集会现场,维护前首席部长亚达夫所属直升机,不慎破坏内部线路。因本人慌乱,未能仔细辨认所弄断的线路是否会对直升机造成影响。惊惶失措之下,本人没有履行该尽的义务,没有将破损的地方及时告知直升机团队,而是默默离开现场。事故发生前,没有人再接触过直升机,只有本人一人维护保养。因此,我愿意一人承担事故责任。
本人在此以万能之神的名字发誓,本人发表该声明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,也没有任何人对本人授意。
按手印处:
(巴鲁姆.尼沙陀)
以下系本声明的见证人:
维克拉姆.尼沙陀,米尔扎布尔地区加尔村村民
查曼达斯.瓦尔玛,勒克瑙高级法院律师
不用萨蒂亚出马,他的族弟拉马尔主动开口。
他用诚挚的语调问巴鲁姆:“我已经把这件事告诉你家里人了。你父亲叫什么来着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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