萨蒂什在小拉詹帮那会儿“成绩斐然”:他犯下了两次谋杀、五次谋杀未遂,以及一系列协助杀人案。
两个月前,他转而为达乌德帮效力,在短短几周内已执行了十三次任务。
凭借着超高的杀人效率,他一跃成为达乌德帮头号杀手。
而萨蒂什投向达乌德帮的原因很简单,除了那句咒语的原因,他们的酬劳更高,用的武器也更好。
杀手一般有两个爱好:女人和枪。
子弹飞出去的瞬间会有快感,看到目标人物倒下,这种快感会变得更加强烈。
他享受这种快感,在接到上头去南孟买抢地盘的任务后,他冲的比谁都快。
什么哈德汗的赫赫威名,他根本不在意,一颗子弹的事。
说到枪,刚洗完澡的萨蒂什微微有些兴奋。
晚上他将要去西边码头收一批货,从国外进口的伯莱塔手枪,非常精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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