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建兵和徐国良也都回答不上来。
郑康蹙眉道:“我们在招待所里没找到钱包,七个人的钱包都不见了,可以定性为劫财,但是不是随机,或者有预谋,这个不敢肯定。”
杨锦文点头:“七个人被害,一男一女,死在202号房,尸体并没有抬去杂物间,他们是最后遇害的。
杂物间里,严大洪的尸体被放在最下一层,可能是死的最早,然后便是其他几名死者。
凶手为什么会把这些尸体抬去杂物间?”
郑康回答道:“那还用问吗?一个个杀的。咱们模拟一下现场。
首先死的是严大洪,几个凶手进去招待所,用锤子锤了他,然后再把他勒死,尸体抬去杂物间,然后就是……就是四号和五号尸体来住招待所,凶手继续杀人,接着六号和七号,最后是一号和二号。
杀完一号和二号,凶手就开始泼洒汽油,把整个招待所给烧掉,抢走被害人的钱财,逃离现场。”
何金波摸了摸下巴:“这个不用说,大家都能推演,还是杨队刚才提出的问题,这几个凶手是随便找的一家招待所作案呢,还是预谋的呢?”
徐国良接着话:“我看像是随机,谁会平白无故杀那么多人啊?还放火,这不是有病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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