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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6章 MONEY是自由的前提 (1 / 6)

作者:陌武 最后更新:2025/7/9 16:15:06
        第146章MONEY是自由的前提

        经历了一天的协助办案之后,专案大组部分人下班了。陆行舟离开园林路小队的会议室,来到停车场准备离去。他发现水生在车前等着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作为线索和物证提供者,水生这回不需要接受羁押。在时间上,他可以自行安排,有需要的时候配合笔录即可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等我有事?”陆行舟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有事。”水生说着,将手里的一本书递了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陆行舟一看,那本书书名叫做“东华国刑事法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看这里。”水生指着书中的一个折页处。陆行舟看去,那一页上的一段话底下被用笔划了横线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段话大概的意思是,当行凶者已经死亡后,应当停止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。受害人有权追究其民事侵权责任,对凶手产生的侵权之债,该侵权之债由凶手的继承人承担。被侵权者有权要求凶手的继承人以其继承的财产进行赔偿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什么意思?”陆行舟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从法律的角度来说,一般案件里受害者都会得到一大笔的赔偿。”水生说道,“六年前,这个叫常宝的人进入我的屋里行凶,我一度被他打成重伤,差点当场嗝屁嘎掉。我遭受到了严重的身体上和心理上的侵害。因此,我想要申请他的财物赔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原来是这事啊。

        陆行舟眼光一动:“你很需要钱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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