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手轻轻拂过剑刃,幽蓝色的火焰在长剑上燃起。
扭了扭脖子,李斯提着剑朝萨斯姆的方向冲去。
也没有使用法术,李斯决定亲手殴打这个魔鬼,正好也是活动身体。
冥河窃忆魔萨斯姆有些措手不及,他从李斯身上感受到了浓郁的魔法元素气息,这个人类应该是施法者的职业。
怎么,这是要和他近身战?
萨斯姆有些窃喜,这正是他擅长的地方。
与其他魔鬼不同,冥河窃忆魔不喜欢使用类法术能力,更擅长通过肉体搏杀来杀死敌人。
尤其是他那下半身如同蜗牛和鼻涕虫一般巨大的足部,能够紧紧吸附住对手的身体,并通过其中的触手咬开并吸取对手的鲜血和记忆。
这也是他们名字的由来。
唯一可惜的就是他现在并不在冥河旁,要不然将敌人拖到冥河中就更为轻松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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