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骑马挥刀,上阵杀敌。
一阵杀伐之气,即便只是稍稍靠近些,仿佛都能幻想出那金戈铁马之气概。
“见过闫侯。”陆晚不会失了礼数,这样的人,身居高位太久,是瞧不上底层人的。
“交出我二弟,饶你不死。”
他是先皇亲封的侯爵,即便没有实权,碾死陆晚也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。
区区一个九品宣义夫人罢了,对他来说微不足道。
米粒之光岂敢与日月争辉?
闫东权声如洪钟,威严肃杀,院儿里的婆子奴仆们见过最可怕的,便是庆王。
如今又来了一个更可怕的。
那一双充斥着凶光的眼睛,一看就是杀人无数的。
手里不知道沾染了多少血腥,身形高大挺拔,腰间佩剑足有一米二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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