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按照当时法则,没有镇魔司驭鬼者庇护的田地主,大体税收共分几分。”地主将地租给佃户,佃户辛苦一年,大头要上交地主,所到手中的粮食,则要分为几等份:其中朝廷上税三成,镇魔司五成,除此之外家中人头税、秋收税等再去一些,落到佃户手中便所剩无几了。
一家人辛苦一年,余粮可能不够一家人嚼用。
年末收了粮交完税,到了来年春便粮食见底,于是高价再找人借,至第二年再还,周而复始,高高的利息便欠下了,直至子孙累计,根本生生世世无穷尽,还是永远还不完的。
佃户生活凄凉,地主的情况也差不多。
虽说有地在手,可无权庇护的人则同样在收租之后,也分数等份:镇魔司、朝廷是大头,剩余的还要缴税各项税收。
一些严苛的徭役地主干不了,便唯有花钱雇佣人——这样一来便入不敷出。
杜家当年留下的庞大产业,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知不觉间被剥走。
每年都在租田,可每年交税都不够,便唯有变卖祖业,以缴纳税收。
照这样的情况发展下去,不出五年,杜家便再无家产可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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