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对,就是神圣帝国的特产,”哈珀署长哈哈大笑道:“高德法师应该知道,神圣帝国最先只是起源于野蛮人部落联合吧。”
高德点了点头。
这点基本常识他还是有的,几个野蛮人部落走出蛮荒之地,来到文明地带,联手占领了一座古城。
然后以这座古城为起始点,慢慢向四周扩张,直至成为如今疆域横跨三片大陆,如日中天的神圣帝国
“你知道的,野蛮人一般身体都很强壮。”哈珀署长比划了一个摆弄肌肉的姿势,语气中带着轻微的调侃之意。
“除了自身的生活习惯如野人一般生活,能不强壮吗?此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,就是饮食。”
“这个血晶麦便是那几个野蛮人部落意外发现的一种大麦,口感极佳不说,还具有补气补血之效,以之为主食,能强身健体,再加上它通体如血液般鲜红,故而就将之命名为了血晶麦。”
“就是因为发现了血晶麦,这几个野蛮人部落才逐渐壮大起来,从而走出了蛮荒之地。”
“所以,夸张一点说,这血晶麦甚至可以称之为神圣帝国的立国之物”
哈珀署长一摊手,“当然,他们肯定是不认的,在神圣帝国的认知中,他们先祖靠得是坚韧的毅力与卓绝的才能才走出的蛮荒之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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