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面虽然没有地砖,但被平整过。
顾正臣扫视着房间,聂志指了指凳子旁的地面:“按照江浦县衙仵作的说法,当时罗氏坐死在此处,外衣是干的,里衣有些潮,身前应该是出过大汗。面色青紫,腹部微隆,拍之有水声,由此判定为溺死——”
“只是,仅凭脸色与腹部特征判定溺死,证据有些单薄。仵作曾认为兴是其他死法,但前任知县王恩越认为这些证据足以证明是溺死,便以溺死报写在卷宗之上。”
顾正臣站在罗氏死去的地方,转身看向门外。
人溺死在屋里面,水瓢、水桶、水缸都在外面。
若是被人摁在水缸里溺死,那为何还背到房间里面来,不应该立马逃走吗?
若是有人提了水桶过来灌喂,可那外衣不可能不湿,里衣也不会只是潮,而应该是湿透一大片。
还有,卷宗里都提到过,罗氏没有过挣扎痕迹,手是干净的,指甲里连泥沙也没有,也没与人撕扯过,更没有被绑缚的痕迹,这些又指向了罗氏像是突发疾病而亡。
可什么疾病,会让罗氏生前大量喝水?
“这桌子,有些不对劲。”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