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令之中,除了谋逆大罪,株连三族,祸及全家的基本上没几个,一般性的死罪,通常不会全家都杀,多数只杀一人。
比如空印案,只杀主印官,其家眷可都没杀。
话说若是老朱心狠手辣一点,连家眷一并杀了,也不会有方孝孺(方孝孺之父方克勤为掌印官,被杀)辅佐建文皇帝,也不会有方孝孺举荐李景隆战神挂帅,朱老四未必有机会……
不过老朱嘛,超脱法律之外,一些罪不及家眷的,有时候也会特意嘱托几句,让其家眷吃苦受罪。
当然,这些事主要发生在洪武中后期。
洪武六年的朱元璋心态还算平稳,毕竟《大明律》正在紧锣密鼓地编纂,若老朱这个时候违背律令条文太多,很难服众。
至于中后期心态有了变化,不想以律令服众,转用刀服众,那是后来。
每个阶段的朱元璋,心态与手段不同。
现在,顾正臣看到了一个宽容的朱元璋,他允许自己按律令判决,而不是以他帝王的意志与情绪来决人生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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