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第一百零九章 这桩买卖——句容接了 (4 / 6)

作者:寒梅惊雪 最后更新:2025/7/30 14:50:21
        沐英惭愧不已,还真把义父朱元璋看简单了,他是帝王,有些话不能明着,毕竟此事关系到户部,关系到国库,总需要慎重一点。

        句容,县衙。

        随着对县衙工作的熟悉,顾正臣才发现,县衙并不是对百姓开放的,而是每个月中,逢三六九的日子放告。

        所谓放告,就是批准百姓告状,县衙接收状纸。

        告状还需要挑日子?

        顾正臣表示很疑惑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要是初一买了一份鸭脖,被人换成了鼠头,还得等到初三才能告状,有这个时间,别鼠头,就是鼠尾巴也给扫干净了,还告什么状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而且农忙时节,通常县衙会止讼,意思是不收状纸了,有啥委屈,里长、老人就地处理了吧,实在不行,等收完庄稼你再去县衙告状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平日里与农忙止讼时,县衙也并非完全拒绝告状,但只受理大案,比如人命案,强盗案等。

        吹牛被人揍了,吵架被人殴了,只要没死人,平日里并不管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放告日子并不是强制要求,而是各地默认,有些知县偷懒,或有些地方“民淳事简”,一个月放告两,也是有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
(←快捷键) <<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>> (快捷键→)

大家都在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