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第九十三章 养廉银,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(4 / 8)

作者:寒梅惊雪 最后更新:2025/7/30 14:50:21
        一旦发现,必然是死罪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这个举动,打破了“恩出于上”的规矩,也意味着衙门内的官吏成为了知县的“私僚”,不再需要向朝廷负责,而是向知县负责,一人独大,反而容易成为地方祸害。

        若这是县库存银,那也要不得。

        县库里的钱,每一笔都需要做账,收支对不上,迟早会被追罪,而每人每月四贯钱,这么大一个窟窿,不是找个简单的由头能补上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周茂冷汗都要流出来了,刘伯钦、赵斗北、陈忠办事的时候,都是偷偷地来,一个个叫过去,私底下瓜分利益,收买人心,你倒好,这是县衙二堂,不是知县宅,这是十几个人,不是一两个人,如此公开做这等事,你就不怕出事?

        先要分钱给徭役百姓,现在又要分钱给吏员,你哪里来的钱?你是知县没错,但县衙的钱不是你家的钱啊,说分就给分了,这是找死啊。

        刘贤有些渴望,四贯钱啊,老子跟着刘伯钦的时候,一个月也才两贯钱,这转了立场,突然好处翻倍,幸福来得太突然……

        顾正臣看着众人,知其顾忌,走回桌案后坐了下来,语气变得严厉:“四贯钱,让你们活得有尊严,但你们记住了,这笔钱领了,谁若是再贪,再伸手拿走不该拿的东西,本官只能请旨,将他移步土地祠!”

        众人打了个哆嗦。

        土地祠?

        县衙的土地祠,可不是什么好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
(←快捷键) <<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>> (快捷键→)

大家都在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