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约签署之前的公司债务,跟池梦鲤无关,任何抵押,贷款,都跟池梦鲤无关,简单来说,只有权利,没有义务。
这妥妥的霸王条款!
不过为了上杉越,天四还是咬着牙签署了这不平等条约。
一个男人,为了另一个男人,把自己手上的财富送出去,多么感人的故事。
池梦鲤戴着平光镜,仔细地完合约,才拿起万宝龙的签字笔,在股权转让合约上签上自己的大名。
其实池梦鲤控股这些企业,非常不安全,如果没有郭国豪罩着他,O记,西九龙重案组就会围上来,用洗米的罪名封账,冻结股权,踢他出局。
(香江社团,东瀛雅扎库之所以今天衰落,就是因为他们是合法组织,他们之前是合法组织干违法的事,然后就让香江律政司和警视厅盯上了,一套组合拳,给两大组织体给敲碎。)
不过现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,先把股权过到自己身上,然后在把股权转到莲姐头上,等莲姐去了祖家之后,在伦敦成立一家投资公司,将所有公司股权放到投资公司中,莲姐当董事长,他当CEO。
之后在开曼群岛开一家投资银行,将股权转移到开曼群岛的投资银行中,只要搞上一个来回,O记和律政司拿他就没有半点办法。
“张大状,真是辛苦您了,我给你准备了一个小礼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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