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此同时,余琛眼前,地覆天翻。
他的魂魄,好似出窍,飞上高天,穿越时空,降临到一个陌生的恢宏大世。
落在一座凡人城池当中一个屠夫身上,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杀猪宰羊。
数十年过去,屠夫寿终正寝,咽气儿时候,余琛的魂魄,又从那屠夫身上飞出来,钻进一个富家公子的身躯里,鲜衣怒马,玩世不恭又是几十年,富家公子因为纵情酒色,一命呜呼。
余琛的魂魄,便又飞上高天,落到一个马夫身上,牵了数十年马,最后无病无灾,咽气了。
……
随后,余琛的魂魄便在那古老的时代,寄托在一个个生灵身上。
酒楼小二,贼寇匪首,朝廷大员,炼炁修士,正道长老,魔道巨擘……
但这似乎,并没有完。
在“人”身上待够了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世以后,他转身到一头老虎身上,磨牙吮血,震慑山林;转生到一只飞鹰身上,翱翔天际;化作一只蚂蚁,遁土一生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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