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于娜找秦峰合伙,第一是因为陈武宁知道秦峰与胡光祥和赵宏健的关系,与秦峰合伙就是给秦峰送钱。
给秦峰送钱在关键时候秦峰就得给陈武宁帮忙,这笔生意双方都心知肚明。
其次则是于娜的生意要在中江乃至整个江南省全面铺开,必须要有关系,陈武宁在东阳的地位毋庸置疑,但是作为一个东阳本土官员,他离开了东阳市关系网就薄弱得可怜,所以于娜需要仰仗秦峰。
秦峰身份特殊,所以一直都是以李静名义与于娜合股,而且也是李静在帮忙掌管这些生意上的事。
这些钱秦峰没拿,也没过问过,当初秦峰之所以答应与于娜合股,第一是因为想要偿还因为洪月治病欠萧建安,最后这笔债转移到了李静身上,秦峰主要目的是还债。其次也是想着要为洪月以后的生活做点储备,他总不能拿着周茜的钱去养洪月吧。
这几年下来,与于娜合伙的生意具体赚了多少钱秦峰不清楚,也没过问过,即使李静要找他汇报一下他也不听,都是让李静帮忙管着就行了。
只不过在秦峰来到甘凉之后秦峰就给于娜打电话要求退股,退出合伙经营。
秦峰这么做原因很简单,现在的他离开了江南省,没时间再去给于娜的生意帮忙了,而且人走茶凉,他在江南省的那些关系也随着他的离开而消散,他也没这个能力再给于娜帮忙。
不仅秦峰离开了江南省,胡光祥也调走了,秦峰最近与胡佳芸打电话时胡佳芸告诉秦峰,好像赵宏健也快要从江南省调走了。
所以现在秦峰也没办法再给陈武宁“保驾护航”。
虽然于娜从未提起过要秦峰退股,但是秦峰这个人有自知之明,既然你不能再给别人提供帮助了,那怎么还能继续拿别人好处?这种事秦峰做不来。
虽然于娜不愿意,但是秦峰却坚持要退股,最后于娜只能答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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