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通缉令上的奖励,已经远超过一把辉光级武器的实际价值了。
看得出有洗刷耻辱的意思在里面,找回湛光,本身是一种找回脸面的行为。
那些冒犯“神”的罪人,必须付出代价。
只可惜维京海盗的长船太过灵活,斯温靠着船和雪橇,在各地游走,法外逍遥了三年,都没有能人逮住他。
三年都渺无音讯,发布悬赏令的人,恐怕都觉得希望渺茫了。
谁能料到呢?
一个恶名远扬的大海盗,最后栽在了塔尼亚边境一个小小的村庄。
不过要维德亲自把这把“破魔之剑”送到教会还是有点招笑了,寻常人看不出他的伪装,可一个不死生物要是去到教会,恐怕牧师会当场惊掉下巴,大喊着“圣光术”,要把他给净化掉。
维德觉得自己还是先把湛光拿在手里自己用比较好。
在把通缉令还回去之前,最后维德瞟了一眼通缉令右下角,忽然愣了一下。
那里写着通缉令的颁布时间:暮光历1189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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