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本可以将精力专注于自己,不必来到这个被血与火染红的村落。
没有人会谴责他,也没有人会以正义和道德来要求他。
理智地讲,维德不觉得贸然来到村庄,是一个好选择。
他不过是一个孤苦伶仃的骷髅,虽然他大概比那些才从泥巴地里爬出来的骷髅要强上一点点,但寡不敌众,海盗如果发现了他,将他包围起来围攻,他也双拳难敌四手。
话虽如此,他还是来到了这里。
并没有特别正确的理由。
他只是想起了一些过去的事。
那是许多年前,他才来到这片土地的时候。
他穿着奇装异服,与周围的人语言不同,总之,因为他的特立独行,忽然出现在城镇的他,什么都没做,就被守卫抓到了监狱里去。
后来他变成了一个奴隶,被送去了矿坑。
那是一段灰暗看不到未来的生活,每天的食物是夹着谷壳和树皮的粗糙黑麦面包,不能洗澡,夜里睡在几十人的大通铺里,干草就是每个人的床,老鼠和蟑螂是床边的常客,汗臭味、体味,屎尿味,那些味道夹杂在一起,让人作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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