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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3章 辞别 (11 / 17)

作者:晨星LL 最后更新:2025/7/10 15:30:13
        这无疑是一项仁政。

        尤其是对于那些世代租用着王室土地的市民,他们的财产与安全原本建立在长久以来的默契上,而现在这份默契终于变成了明文的法律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雷鸣郡的贵族们,早就被金钱腐化了,大多都像格斯男爵那样巴不得搬进城里享受更奢侈、体面的生活,只是碍于传统的封建义务以及土地无法变现而不得不留在乡下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教会人士对此项规定颇有微词,认为神圣这个词不应该用在圣西斯之外的地方,但聪明的爱德华大公哪会让一群教士们成为自己改革的绊脚石,立刻用《圣言书》中关于王室权威的条款堵住了他们的嘴。

        天赋的王权是神圣的,盖着王室火漆印章的条文自然也是神圣且无可争议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其他伯爵领的贵族们,意见则是分成了两拨。

        北溪谷的伯爵认为这有悖传统,对这位年轻的大公更加不满,而南溪谷的伯爵则是漠不关心,甚至表现出了一丝丝的兴趣。

        土地的所有权可以转让的另一层意思就是,他可以授意自己手下的商人,从其他小贵族们的手中收购他们的土地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可不是那些好欺负的市民,被抢劫了只敢对着几张纸片哭鼻子,他有自己的军队,甚至他自己就有超凡之力,没有哪个小贵族敢对他耍赖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需要王室来替自己主持公道,他自己就有建立秩序的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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