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李川恢复清醒后的第一句话。
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落网,所有的赃款也全部追回,案子到现在为止,从刑侦的角度来讲,应该算是破了。
陈天宝,陈政和张小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
再加上王强的供词,李川即便不交代,也能够无口供定他的罪。
剩下的事情就是整理相关资料,移交甲方进行起诉。
比较有意思的就是王强的犯罪行为应该怎么界定。
有些人是主张按照抢劫罪的同罪论处的。
因为王强明知道李川去抢银行,而且承诺了给他报酬,所以他这种包庇的前提是为了获得报酬,他之所以没有参加具体的行动,不是因为他不想或者是不敢,而是因为他有另外的作用,就是帮助李川逃跑。
所以从主观意识上来讲,王强是有抢银行的主观意愿的。
也就是说对方有主观犯罪意图。
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也就罢了,但王强在李川抢回钱之后把对方迷晕了,想要独吞200多万的赃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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