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且案发现场也是比较简单的,邻居的证词也都能证明对方长期夫妻关系不好。
可是谁能想到有可能王瑾并不是凶手,她只是替罪羊呢?
案发单元楼。
“他们家儿子学习特别好,从小就学习好我们这一栋楼里边住的都是认识很多年了,也没几个人把房子卖掉,原来都是一个单位的,后来下岗之后给的安置房。”
王琴所居住的这栋楼是他的单位给。所有职工的一个安置房。
十几二十年前王琴所在的塑料厂倒闭,所有的职工就地下岗,但是当时职工在厂子里面是有分了住房的。
前些年的时候房地产开发塑料厂那块地就被卖了,与此同时里面的住房也都拆迁了。
但是因为当时的地块性质是集体土地,王琴等人的房子也并没有房产证,实际上是单位居住的集体宿舍。
所以想要拆迁款是不太可能的,但是那么多人也不能够直接都撵出去。
后来单位就用这部分的拆迁款给所有人购置了置换房。
所以相对来说单元楼里的人大家都比较了,都认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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