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种就是指纹的具体形状,应该分成可以分成三种斗型弓型和箕型。
以这种具体情况来划分指纹是非常简单的,即便普通人也能够分辨出来。
而对于陆川来说,这种具体形状的分类和分析已经完全不能够满足他对指纹的鉴定。
一般案件当中案发现场残留的指纹大多数都属于明显指纹,也就是在硬物上,比如桌面上,地板上的位置上残留下来的指纹。
这种指纹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肉眼可见的,在很多案发现场,比如血手印就属于这类的资本。
另外一种现勘刑警经常遇到的,是成型指纹。
这种指纹一般是在软的载体上留下的指纹,比如在粘土上蜡烛上这一类。物质上残留的指纹都是成型指纹。
不穿在破案过程当中分析的大多数指纹其实都是第3种指纹,叫做潜伏指纹。
用指纹肉眼不可见,必须要通过某种方式和方法借助紫外线灯等仪器才能够辨别出来。
潜伏指纹残留下来的最主要方式就是通过油脂和汗液吸附残留。
理论上来说,潜伏指纹可以发生在任何物体的表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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